云南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關于
對牟定縣華湛鋁業有限公司安全生產
標準化評審中有關單位和人員處理的通報
2014年1月20日至22日,國務院安全生產第十二督查組在我省督查期間,發現取得工貿行業三級安全標準化證書的楚雄州牟定縣華湛鋁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湛鋁業”)生產設備嚴重老化,現場管理混亂,存在火災、爆炸、液氨泄露、觸電、強酸強堿灼傷、高處墜落等事故隱患,且未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不具備標準化企業的基本條件;中介機構在評審中沒有認真履行評審職責;州、縣安全監管局把關不嚴、審查不力等問題。
根據國務院督查組的反饋意見,在多方調查、了解和取證的基礎上,查清了有關單位和人員在安全標準化申報、評審中存在違法、違規行為,并根據相關規定對其進行了處理,現將有關處理情況通報如下:
一、對有關單位及人員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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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該院在華湛鋁業三級安全生產標準化企業評審過程中把關不嚴,在華湛鋁業沒有開展自評、未提供自評報告及評審申請、隱患排查檔案全部空白、存在眾多安全隱患,且評審組未到企業現場開展評審等情況下,出具了華湛鋁業具備三級安全生產標準化企業條件的評審報告和意見,評審結果與實際情況不符。根據《安全生產法》第七十九條和《云南省工貿行業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辦法》第四十條和四十二條之規定,給予該院警告處分,暫停其工貿行業安全標準化考評資格進行整改;沒收違法所得1.5萬元,并處3萬元罰款。對不具備工貿行業安全標準化考評資格的項目直接負責人成建處以3萬元罰款;對參與項目的其余4人各處8千元罰款。
2.責令該院及相關責任人員認真檢討自身存在的問題,并向省安全監管局寫出深刻的書面檢查。
3.責令該院對所評審過的安全生產標準化企業進行“回頭看”檢查,并將檢查情況報省安全監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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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該公司不具備工貿行業安全標準化的咨詢及評審資格卻從事安全標準化的咨詢和評審業務,并出具虛假的華湛鋁業自評報告,違反了《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辦法》(安全監管總局令第15號)第五十一條之規定。由楚雄州安全監管局責令其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1.3萬元,并處2.6萬元罰款。
2.該公司副總經理、國家注冊安全工程師楊文林不具備工貿行業安全標準化咨詢和考評的相應資格,超出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范圍,組織和帶領相關人員對華湛鋁業進行業務咨詢和考評,按照《注冊安全工程師管理規定》(國家總局令第11號)第三十二條,由楚雄州安全監管局對其處3萬元罰款;并提請吊銷其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證。
3.該公司的候娜、蘇會麗等人員不具備工貿行業標準化咨詢業務指導資格,根據《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辦法》(安全監管總局令第15號)第五十一條之規定,由楚雄州安全監管局對上述人員各處8千元罰款。
?。ㄈ┠捕h華湛鋁業有限公司
1.該公司生產設備嚴重老化,現場管理混亂,存在火災、爆炸、液氨泄露、觸電、強酸強堿灼傷、高處墜落等事故隱患,不具備標準化企業的基本條件,且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由楚雄州安全監管局取消其安全生產標準化三級企業資格,責令其停產整頓。重大安全隱患整改后,經省、州安全監管部門審查同意,方可恢復生產。
2.該公司經停產整頓后需重新申請安全標準化考評,若在規定期限內未能通過安全標準化最低等級考評,按有關規定提請牟定縣人民政府予以關閉。
?。ㄋ模┏壑莅踩O管局和牟定縣安全監管局
1.楚雄州安全監管局對有關資料審核不嚴、監管不力,在資料不齊、自評報告存在較大問題的情況下仍同意進行評審;在考評不規范、眾多安全隱患未整改、企業不具備三級安全標準化條件的情況下審核把關不嚴,仍對企業頒發了三級安全標準化的證書和牌匾。按照《云南省黨政領導干部問責辦法》、《云南省安全生產監管問責辦法》有關規定,由楚雄州安全監管局對參加華湛鋁業三級安全標準化評審末次會議的職業與行業安全監督管理科科長朱海清進行行政問責,責令其作出深刻的書面檢查,并在全州安監系統內通報批評。
2.牟定縣安全監管局對華湛鋁業自評報告和申報資料審核不嚴,同意其虛假的自評報告和不齊全的申報資料提交州安全監管局申報三級安全標準化企業評審。在評審工作中,對評審單位人員未到現場,系無評審資格的楚雄凱風科技信息咨詢服務有限公司人員開展評審、評審未按規定程序、人員組成不符合法定要求等行為,未實施有效的監督管理;按有關規定提請牟定縣人民政府對牟定縣安監局局長劉家龍、副局長何世雄實施行政問責。
3.責成楚雄州安全監管局向省安全監管局寫出深刻的書面檢查,并吸取教訓,舉一反三,進一步制定有效措施,強化整改和防范,堅決杜絕類似問題發生。
二、深刻汲取教訓,高質量、高標準的推進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創建工作
各級安全監管部門、各有關企業一定要深刻汲取教訓、認真反思。
一要對已達標企業組織開展“回頭看”檢查,進行自查自糾,采取有效措施,避免類似行為發生。
二要組織有關專家及相關評審單位對全省所有標準化達標企業開展全面清查。三級標準化企業由州(市)安全監管局負責,二級標準化企業由省安全監管局負責。主要檢查相關達標企業申報及評審要件是否齊全、評審程序和人員組成是否符合要求、是否符合標準化企業的基本條件,是否按照標準化的要求進行運行和持續改進。通過檢查推動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全面落實,堅決杜絕創標和執行“兩張皮”現象。省安全監管局將對州(市)清查工作進行督查和抽檢,對工作不認真、搞形式、走過場的單位將嚴格追究責任并通報批評。
三要結合全面清查工作強化行政執法。對在規定時限內達不到安全生產標準化最低等級的企業,一律停產整頓并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對已達標但未規范運作、管理滑坡、標準下降的,一律降低或取消標準化等級,責令重新進行達標創建;對在評審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只注重制定達標方案不注重指導企業規范運作的,在取消相關企業標準化等級的同時,一律對評審機構進行嚴肅查處,情節嚴重的,取消其評審資格并按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四要認真履責,嚴格自律。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嚴格按照標準化工作的有關要求,認真履行監督、審核職責,成熟一家、考評一家、公告一家,確保企業達標質量;各評審單位及人員要加強管理,嚴格自律,在核定的范圍內嚴格按照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的有關要求開展評審工作,嚴禁轉借標準化評審資格,嚴禁以任何名義轉包標準化評審項目,嚴禁相關評審專家和評審人員以個人名義開展標準化相關工作,對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評審單位及有關人員,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依法依規從嚴查處。
云南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2014年2月20日